农药委托加工、分装: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委托加工、分装农药的,委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受托人应当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委托人应当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可为新农药研制者和国内农药生产企业。取得中国农药登记证的境外企业不得作为农药委托加工的委托人,不得委托国内农药生产企业加工农药。受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即须接受的委托加工为与其相应生产许可的剂型相一致的农药制剂品种。: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可为新农药研制者、国内农药生产企业或是境外企业。受托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即在其农药生产许可范围内承接农药分装委托。、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委托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受托人加工、分装农药,或者委托加工、分装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对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按照生产假农药或生产劣质农药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公司服务项目!泸州肥料登记新政策
根据新标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肥料产品包装标识印刷:1、外包装袋上的标识内容可作为合格证所需标识内容的一部分,合格证的内容可以用喷码或易于识别的电子标签等形式直接标注于外包装上等(即外包装上的合格标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产日期或批号、质检员代码、检验结果。2、一块上下左右均居中的矩形区间,矩形区间的长和宽应分别为包装容器长和宽的65%~80%,该选用面应为容器的主要面之一,,区间的各边应与容器的各边相平行。区间所有标识,除生产日期或批号、合格标记外均应水平方向按汉字顺序印刷,不得垂直或斜向印刷标识内容,不妨碍对标识文字的快速辨识。3、包装袋的侧边可横向(以包装袋平放为准)标明产品类型、等级、配合式或养分含量。4、标识标注内容应用印刷文字,标识项目的尺寸应符合表1要求。同一项目应使用相同的字号,净含量不应与养分在同一行标注。5、进口肥料的第4、5项执行相应的法规或规定。进口肥料应标明原产国或地区。自贡复合微生物肥料登记流程和费用农药登记办证的流程和周期!
肥料田间肥效试验报告要求:申请人应按相关技术要求在中国境内开展规范的田间试验,提交每一种作物1年2个以上(含)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2年以上(含)的试验报告。肥料田间试验应客观准确反映供试产品的应用效果,有确定的试验地点、科学的试验设计和规范的田间操作,由具有农艺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主持并签字认可。田间试验报告需注明试验主持人并附职称证明材料、承担田间试验的农户姓名和联系方式,相关试验记录和影像资料要留存备查。土壤调理剂(含土壤修复微生物菌剂)试验应针对土壤障碍因素选择有代表性的2个地点开展,提交连续3年(含)以上的试验结果;用于有机物料堆沤或堆腐的有机物料腐熟剂产品提交2次(点)堆沤或堆腐试验结果。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肥料田间试验。受托开展田间试验的机构可视情况要求委托方提交供试产品检测报告。
查询省级权限内肥料登记证,是否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答案不全是。部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已下放权限内肥料登记事项。江西从2014年4月起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登记证核发下放至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自2017年7月15日起,江苏省部分肥料品种登记委托设区市实施。自2018年3月1日起,广东由各地级以上市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广东省农业厅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企业标准的编写,企业标准的备案!
GB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标准要求:一、必测项目要求1、无机肥料:必测项目(共7项):镉、汞、砷、铅、铬、铊和缩二脲要求;适用于复合肥料、尿素、等以氮、磷、钾等无机盐形式标明养分的肥料。2、其他肥料:必测项目(共9项):镉、汞、砷、铅、铬、铊、缩二脲、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要求;适用于有机肥料、生物肥料、腐植酸钾等以非无机盐形式标明养分的肥料。必测项目是监管部门、生产企业重点监测指标,现我院已收到多家企业送检的生产原料及成品检测上述项目。二、可选项目要求可选项目(共8项):镍、钴、钒、锑、苯并[a]芘、石油烃、邻苯二甲酸酯类和三氯乙醛要求;当使用来源不明的废弃物为肥料原料以及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从上述8项中选择相应项目按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和判定。三、其他要求1、陆生植物生长试验要求(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肥料产品投放市场前);2、不人为添加对环境、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染色剂、着色剂、jisu等添加物;3、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等任何一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不应直接施用到土壤中。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有机肥料执行NY/T525-2021新办、换证、续展要求。泸州肥料登记新政策
农药登记的类别,农药变更登记的类别。泸州肥料登记新政策
2020年9月13日,***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根据文件规定,取消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查事项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农业农村部门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①建立健全新农药登记试验备案制度,建设全国统一的在线备案平台,方便有关企业快捷办理备案手续,对不按要求备案的要依法设定并追究法律责任。②严格实施“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许可,把牢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准入关口。③对备案的新农药登记试验活动进行抽查监管,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④在“农药登记”许可环节,对新农药登记试验活动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把关。泸州肥料登记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