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一般印章都会先沾上颜料再印上,不沾颜料、印上平面后会呈现凹凸的称为钢印,有些是印于蜡或火漆上、信封上的蜡印。制作材质有金属、木头、石头、玉石等。秦以前,无论官,私印都称“玺”,秦统一六国后,规定皇帝的印独称“玺”,臣民只称“印”。汉代也有诸侯王、王太后称为“玺”的。唐武则天时因觉得“玺”与“死”近音(也有说法是与“息”同音),遂改称为“宝”。唐至清沿旧制而“玺”“宝”并用。汉将军印称“章”。随着事物的发展和人们对审美艺术的探索和追求,刻回文印的式样已不再受姓名的限制而扩大了。湖北篆刻印章加工
印章根据历代人民的习惯有:“印章”、“印信”、“记”、“朱记”、“合同”、“关防”、“图章”、“符”、“契”、“押”、“戳子”等各种称呼。先秦及秦汉的印章多用作封发对象、简牍之用,把印盖于封泥之上,以防私拆,并作信验。而官印又象征权力。后筒简牍易为纸帛,封泥之用渐废。印章用朱色钤盖,除日常应用外,又多用于书画题识,遂成为我国特有的艺术品之一。古代多用铜、银、金、玉、琉璃等为印材,后有牙、角、木、水晶等,元代以后盛行石章!如“观阳县印”,背部凿款“开皇十六年(596年)十月十五日造”!长沙永字牌印章加工走过你征我伐、割据多如牛毛的南北朝历史终于又一次挣脱窄狭的瓶颈。
印章在法律上具有很高的效力。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印章被视为一种法律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一份文件或合同需要确认或签署时,印章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它表示着信誉和承诺,是保障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需要在使用印章时保持谨慎和尊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印章的优势还体现在其便携性和可复制性上。与传统的纸质文件或合同相比,印章可以方便地携带和传输。同时,由于其独特的材质和形状,使得印章具有不可复制的特性,从而保证了文件或合同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这种独特的安全性能使得印章成为现代商务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鼻钮:这是我国古代早期印章多见的印钮,因孔小如鼻而得名。先秦的官印、私印均大量采用这种形式,汉代以后的官印鼻钮变大,故又称之为瓦钮、桥钮。由于印章在官方、民间的大量、的使用,印材的多样化,为印钮的设计、制作创造了更加宽广的空间,所以,到了清末民国年间,印章的艺术得到了空前的繁荣。印钮的设计也突破了上述的钮制,各种生肖鱼虫,人物花鸟也尽现于钮的设计中,在这种形式下,铜印章作为我国几千年沿袭下来的印材,在与明末清初出现的石制印材竞争中,不仅没有衰落,反而有大量铜印章精品面市,并流传后世,据北京市印章前辈回忆,民国时期铜印章牢牢占据着北京市场的七、八成。印石的应用非常广,主要用于建筑装饰、雕刻、地面铺装等领域。
铜印章印钮的设计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如寿星、佛像、龙凤、狮子、瑞兽、螭虎、蒲牢、生肖等等,铜印章作为中国印玺文化的,我们需要进一步来了解和重新认识它的价值。匠刻印章,不可用於书画上,需用艺术篆刻家,所刻石章比较好。普通印泥,不适用于书画上,要用八宝印泥。盖二印,距离不可太远太近,相隔一个印距离正好。盖二印,印文,章法,刀法各异,不可匹配。要用相同刀法所刻印章。画上不可题打油诗,一来识者奚落,二来作品就贬为低俗。如款首过于整齐,需“破形”;款尾印章分量太重,需“提升”;作品上印章分布单调,这时应考虑盖引首章。长沙印章雕刻
一幅作品钤用大小不一的两枚印章时,要上小下大以求平稳。湖北篆刻印章加工
花押印又称"押字",兴于宋,盛于元,故又称"元押"。元押多为长方,一般上刻楷书姓氏,下刻八思巴文或花押。从实用意义上说历代印章大都有防辨伪的作用,作为个人任意书写,变化出来的"押字"(有些已不是一种文字,只作为个人记号),自然就更难以摹仿而达到防伪的效果,因而这种押字一直沿用到明清时代。封泥又叫做"泥封",它不是印章,而是古代用印的遗迹──盖有古代印章的干燥坚硬的泥团──保留下来的珍贵实物。由于原印是阴文,钤在泥上便成了阳文,其边为泥面,所以形成四周不等的宽边。封泥的使用自战国直至汉魏,直到晋以后纸张、绢帛逐渐代替了竹木简书信的来往,才有可能不使用封泥。后世的篆刻家从这些珍贵的封泥拓片中得到借鉴,用以入印,从而扩大了篆刻艺术取法的范围。湖北篆刻印章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