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采用代收费进行校服采购的,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区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区市场。11.采购校服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特别是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发布采购需求、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售后服务监督等各环节要分工明确,责任压实,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五、严格质量监管12.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区、学校、企业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鼓励在校服招标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检验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校服备案系统,严格保密备案数据,为校服管理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湖南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确保采购校服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选购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1年。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采购单位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9.做好售后服务。供货企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和学生合理化需求,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10.实行备案制度。选购单位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二)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学校应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选购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和学校可依据相关标准提高指标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应切实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控制,要求面料供应商提供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对生产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对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厂销售。。黑龙江中小学校服备案系统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功能齐全,满足校服管理中多样化的需求!

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爱美尚美创造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明确职责分工(一)教育主管部门履行校服采购、选用监管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校服管理办法或细则,对校服采购、选用和管理列出负面清单,加强对校服选购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校服采购、选用“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每年将市场监管部门校服抽检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协调处理校服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校服生产和流通环节开展产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指导省纤维检验局等专业纤检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每年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将抽查结果通报教育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校服产品质量等违法行为。(三)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正、依法依规,严格规范程序,依法公开采购,认真组织评审,确保质优价宜;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四)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完善校服团体标准,提高行业质量意识和自律能力,促进校服款式优化和质量安全提升。。
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等共同做好校服管理与服务工作。4.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组织协调本区校服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属地校服管理制度,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全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区级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5.中小学校要严格履行校服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将校服管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校服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中小学生着装礼仪规范教育,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为校服生产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公布并向教育部门通报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依法查处涉及校服安全和质量的违法行为。三、强化选用管理7.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校服管理和采购办法,按照学生自愿原则,明确校服工作管理和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制定本区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校服信息流程,提升学校管理效能!

促进校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全省校服分工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省教育厅明确由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具体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学校校服日常管理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管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通知制定规范校服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选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监督指导本区域内选用校服的学校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办法(工作流程)并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由教育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等共同做好校服工作。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加强行业自律保障校服品质。二、遵循市场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精神和我省深入推进“一号工程”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单位的指导监督,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地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学校校服软件定制,深度融合学校需求,定制专属的校服管理解决方案!江西中小学校服备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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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校服执行标准、采购时段及套数、定价机制、收费要求等内容;建立选用采购工作台账管理、合同备案及信息通报制度;要用好信息化手段,提升日常监管能力。8.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校服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大多数家长的意见,决定学校是否选用校服及采用何种模式选购校服,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由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工作。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全过程监督。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四、规范采购流程9.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区实际,确定校服选购模式,完善校服管理有关制度规范,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参考教育部《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范例》,就选用采购流程、定价机制、收费要求、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作出明确规定。10.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对校服采购学校的指导监督。湖南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管理制度。二、规范校服选购全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标准。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2.坚持自愿原则。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组织开展校服选用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校服选购方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