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商提供的商品。9.强化监督处罚。各地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协调,推进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加强组织实施10.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将校服选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工作,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督导结果纳入市县级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11.明确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校服选用和采购监管职责,制定中小学校服管理意见或实施细则,加强校服选用采购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供应商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校服生产、流通环节进行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及时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所属专业纤检机构。 引导规范着装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吉林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采取多种措施减免校服费用或无偿提供校服。有条件的地区,可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供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特殊群体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五、强化监督管理(一)完善监督备案制度。校服采购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采购各环节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采购申请、征求意见函、采购方案、采购合同、过程性资料、采购结果等。所有档案资料存档备查。(二)制定着装管理制度。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把校服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资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发挥校服校园文化建设作用,助力提升中小学生素质教育。要以人为本,具体可操作,确保面向全体学生可执行,面向全体老师可管理。(三)建立内部约束制度。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要将校服管理工作列为学校督促检查内容之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六、建立联动机制各地应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分工合作。 河北校服管理平台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功能齐全,满足校服管理中多样化的需求!

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管理制度。二、规范校服选购全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标准。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2.坚持自愿原则。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组织开展校服选用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校服选购方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3.明确选用模式。校服选用采购主要有三种模式:校服选用组织(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家长、学生、社会等组成)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鼓励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具体按照《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见附件1)实施。4.加强采购管理。
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采用代收费进行校服采购的,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区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区市场。11.采购校服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特别是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发布采购需求、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售后服务监督等各环节要分工明确,责任压实,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五、严格质量监管12.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组织生产。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区、学校、企业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鼓励在校服招标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检验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从采购到回收的全流程管理,让管理更高效便捷!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一、学校集体决策学校应当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在与家长委员会或家长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质量要求、限价、供货企业服务年限等),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启动家长采购意向征集。二、征集采购意向面向学生家长征集采购意向,在征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学生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要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开。三、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家长与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新建校除外),具体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校服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确定校服供货企业,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3种:一是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二是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 校服备案系统,安全稳定,为校服备案信息提供可靠的存储和管理环境!北京学校校服备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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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除财政出资购买校服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严格执行标准,保证校服品质采购单位进行校服选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等国家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禁降低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采购单位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GB/T31888-2015标准所列的全项目;在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以备复查复验。吉林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保障校服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教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二、起草依据1.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2.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三、起草过程参考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四川省、黑龙江省、河南省等兄弟省市校服管理意见,在前期调研了解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起草形成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先后两次在全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