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教规〔2023〕4号日期:2023-08-2816:43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各市(地)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优化机制和流程,加强监督和检查,促进校服管理工作规范化、人文化、清廉化,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加强对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省教育厅宏观指导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具体负责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要明确校服管理工作归口部门,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校服管理办法、采购流程、合同范本、招标文件等,建立并健全公开公示等制度,明确校服工作管理和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制定校服执行标准、采购时段及套数、定价机制、收费标准等要求,加强统筹管理和日常监管。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渠道。二、严格国家标准,促进公平竞争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提升校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值得拥有!安徽中小学校服备案系统

并进行公布。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班子集体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在校生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三、组建校服选用“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成立由管理人员、家长或家长会、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设立组长(召集人)1名,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11—组长应有高度责任感、较强协调能力和水平。组长人选由推荐,管理人员可作为组长人选。组长应对进入选用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选用的职责任务。选用实行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形成会议纪要。四、确定校服选用方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四种:一是选用按照流程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二是选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三是“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四是校服选用确定校服款式后由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采用哪种选用模式。 广东校服信息管理系统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不断探索新技术,为校服管理带来更多可能!

负责具体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四、加强校服质量监管各学校购买的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要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各学校要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一年,以备待检。要落实校服检测“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学校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对于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进行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要在选购前后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相关过程资料全部留档备查,有条件的可通过信息化方式归档管理。五、健全校服监管机制各地各学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各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要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偿提供、**配发校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商、中小学幼儿园等做好校服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将定期开展校服选用工作督查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校服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每年按市(州)学校数5%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督促不合格企业及时改正,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探索开展校服公证检验,相关经费由财政保障。(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按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代收取校服费用。及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校服代收费情况。代收校服费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严禁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从中谋利。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双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积极引导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五)建立“红榜”和“黑名单”制度。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专注校服登记,确保校服信息准确无误、安全存储!

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验收程序,建立质量验收台帐,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校服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实行“双送检”制度。校服生产企业将其自行采购的校服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并取得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指派的专门机构应结合实际,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由送检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家长收取。实行“黑名单”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按照我省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计划开展中小学生校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进行通报。学校不得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五、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采购单位应要求校服供货企业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校服管理平台,连接学校、家长、供应商,构建校服管理新生态!云南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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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落实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专项检查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更加满意的育人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优化和改进选用采购流程,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保障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切身利益、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办满意的教育,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校服选购,完善监管机制,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行为,促进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确保进校园的校服、合体、美观、舒适。 安徽中小学校服备案系统
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管理制度。二、规范校服选购全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标准。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2.坚持自愿原则。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组织开展校服选用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校服选购方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