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并购是指收购方通过收购境外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资产,实现控制权转移的交易活动。跨境并购涉及目标国投资准入审查、反垄断申报、交易文件谈判、交割后整合等多个环节。收购方应当对目标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审查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权属、重大合同、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税务合规、诉讼仲裁等情况。交易文件应当明确交易价格及调整机制、交割条件、陈述与保证、赔偿机制、交割后义务等内容。跨境并购涉及多法域法律适用,需要统筹协调目标国法律、收购方所在国法律以及国际交易惯例。跨境资产收购涉及反垄断申报的,应提前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辽宁意思自治涉外法律法律咨询

涉外赠与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主体,赠与财产位于境外,或者赠与行为发生在境外的赠与关系。涉外赠与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未选择的适用赠与人经常居所地法律。不动产赠与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涉及境外财产的赠与,应当关注财产所在地关于赠与的法律规定,包括赠与税、外汇管制、产权登记等事项。赠与财产价值较大的,建议办理赠与公证,明确赠与意思表示,减少后续争议。赠与关系成立后,赠与人应当协助受赠人办理财产交付及权利转移手续。海南反倾销涉外法律咨询报价涉外海商事纠纷可约定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

涉外保函是银行应申请人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在收到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文件时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涉外保函常见于国际工程承包、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等领域,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类型。保函单独地于基础交易,银行单独凭保函条款与索赔文件进行表面审查,不介入基础交易争议。保函纠纷中,受益人欺诈性索赔时,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止付令,要求银行暂停支付保函款项。申请止付令应当提供担保,并证明受益人存在欺诈行为且保函款项尚未支付。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是指我国法院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对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予以认可并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司法程序。外国法院判决需要在我国境内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经公证认证的判决书副本、证明判决已生效的文书等材料。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与安全、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裁定承认其效力。对于不存在条约关系且无互惠先例的国家,当事人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同一争议向我国法院重新起诉。外籍人士在我国购买不动产,需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遵循专属管辖、协议管辖与应诉管辖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涉外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对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被告对管辖权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涉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的纠纷,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跨境破产程序承认与协助,需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云南跨境并购涉外法律服务
境外形成的公司登记资料,需经当地公证认证程序。辽宁意思自治涉外法律法律咨询
跨境投资法律实务涉及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并购境内资产、进行股权投资等活动,需要遵循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应当依照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行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投资的领域不得投资,限制投资的领域应当符合股权比例、高管要求等条件,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涉及经营者集中的,应当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应当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辽宁意思自治涉外法律法律咨询
上海亿万律师事务所在同行业领域中,一直处在一个不断锐意进取,不断制造创新的市场高度,多年以来致力于发展富有创新价值理念的产品标准,在上海市等地区的商务服务中始终保持良好的商业口碑,成绩让我们喜悦,但不会让我们止步,残酷的市场磨炼了我们坚强不屈的意志,和谐温馨的工作环境,富有营养的公司土壤滋养着我们不断开拓创新,勇于进取的无限潜力,上海亿万律师事供应携手大家一起走向共同辉煌的未来,回首过去,我们不会因为取得了一点点成绩而沾沾自喜,相反的是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氛围,我们更要明确自己的不足,做好迎接新挑战的准备,要不畏困难,激流勇进,以一个更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大家,共同走向辉煌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