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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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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企业商机

婚姻家事案例:2012年6月,邢某(男)与陶某(女)相识恋爱,2013年5月8日按照民间风俗举办婚礼。2013年8月生一子。邢某称,双方从认识到举行婚礼共给付陶某聘金、彩礼、礼物等共计200000余元,双方共同生活只27天,后陶某回娘家居住至今。现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陶某返还聘金、彩礼钱等。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是:邢某与陶某在订立婚约之时的聘金等是否应当返还。判决:驳回原告邢某的诉讼请求。点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彩礼应返还的情形,即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共同生活、不返还彩礼是否造成经济困难。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看,未婚同居对女性的身心、名誉等各方面均有影响。本案中,男女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缔结法定婚姻关系,但双方按照民间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得到亲朋好友、周围**的认可,并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同生活,且生育子女,具备婚姻生活的实质内容,不属于规定的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根据司法解释,另外两种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分别是虽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不返还彩礼会造成给付彩礼方生活困难。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往往十分繁琐细碎,律师不要小看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虹口动迁款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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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误区:只要军人不同意,就不能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3条的规定,“……可以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前面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即:(一)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军婚受法律更加严格的保护,但并不是军人一方不同意就离不掉,离不掉的前提是军人一方没有过错或者非其自身原因。如果是军人的过错导致对方要离婚,是可以离掉的。杨浦房子划分婚姻家事律师网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也需要婚姻律师理论性强且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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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中的赠与行为,现实中愈发多见。对于种种情形的效力判断,法律观点不尽一致。文后另附4篇阅读链接:《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婚姻与继承30个案例观点集成、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裁判指引、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判断。婚姻家事案件中,经常出现夫妻之间、夫妻与第三者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因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争议,司法实务中观点和处理也不尽一致,小编对此进行了法律梳理。一方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承诺将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后又反悔,双方诉至法院。实务中有两种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赠与人不能撤销;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可以适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自由撤销权。

家暴受害方在离婚时是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案情:李某(男)与华某(女)于2002年4月结婚,2004年9月26日生一子。2012年8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中,华某认为李某经常殴打自己,多次严重受伤,存在家暴,请求损害赔偿。李某对此不予认可,认为华某受伤是自己摔倒的,而非其殴打。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李某是否具有实施家暴的行为;如存在家暴,无过错方是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判决:法院认为,华某提供的证据及法院调取的证据可以证明李某对华某实施家暴的事实,华某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据此判决:1.准予李某与华某离婚;2.婚生子由华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至李某某十八岁时止;3.李某给予华某赔偿款。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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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这个误解主要产生于新婚姻法颁布之后,起源在于《婚姻法》第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上海专业婚姻家事律师网

夫妻一方的婚外感情其行为本身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不受法律保护。虹口动迁款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婚姻家事误区:夫妻之间的借款可以不用还:我国合同法并未明文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而在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不能只依据夫或妻出具的一纸“借条”,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夫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同时,还应该考虑涉案款项的来源和去处。我国2001年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间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等问题的规定都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有协议的从其协议。如果夫妻间借款事实被认定,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虹口动迁款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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