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中的赠与行为,现实中愈发多见。对于种种情形的效力判断,法律观点不尽一致。文后另附4篇阅读链接:《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婚姻与继承30个案例观点集成、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裁判指引、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判断。婚姻家事案件中,经常出现夫妻之间、夫妻与第三者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因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争议,司法实务中观点和处理也不尽一致,小编对此进行了法律梳理。一方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承诺将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后又反悔,双方诉至法院。实务中有两种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应当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赠与人不能撤销;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可以适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自由撤销权。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对打印遗嘱也作了相应规定,即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虹口关于婚姻家事资讯**

家暴受害方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吗?案情:苏某(女)与邱某(男)2007年5月登记结婚,2008年1月生有一女。婚后邱某常在酒后借故殴打苏某。2009年至2013年期间,苏某曾数次报警及向妇联求助。2009年2月邱某书面保证今后不再动手,但2010年4月邱某因怀疑苏某出轨,殴打苏某造成其左眼挫裂伤、左眼上眼睑裂伤、左眼球结膜瘀伤。2013年9月,邱某在苏某工作场所,因言语不合殴打苏某,造成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上下唇挫裂伤。庭审中,邱某仍态度粗暴,出言威胁苏某,并坚决不同意离婚。审理过程中,苏某申请法院对其进行人身保全。判决: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依苏某的申请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邱某殴打、伤害、跟进、威胁苏某及家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邱某婚后多次对苏某实施家暴,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苏某要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应予准许,根据邱某实施家暴的程度及产生的后果,酌情确定邱某赔偿苏某5000元。虹口专业婚姻家事资讯**动产从交付时起权利转移、不动产则从过户登记时权利转移。

所涉及的非诉讼咨询也很多,除了要给当事人明确的咨询意见外,有时还要同时出具文书,出的多的是离婚协议书、夫妻财产约定和遗嘱等。所涉案件的标的不等,但是大标的的也非常多,我记得有一个当事人来咨询时,因为他们家有100多亿的资产,我直接劝她回去再想想这个有着上百亿资产生育三个子女的婚姻是不是要想办法再维持下去。当有人要离婚的时候,他很坚决,就别劝了,听听原因,感同身受一下,然后支持就好了。当有人迷惑的时候,跟她聊聊,然后告诉她你的直觉,比如有的人你跟她聊完,你就知道她是不想离婚的,那你可以问问她是不是不想离,她们往往会说是,然后你介绍一些方法给他们就好了,能不能挽回只能看情况了,也许半年后她自己就想明白,不再纠结了。
近几年实务中出现了很多的打印遗嘱,这一形式突破了上述法定的遗嘱形式,不能笼统地认定为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比如,立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他人打字进行制作,后面只由立遗嘱人进行了签名,应如何认定其效力?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打印遗嘱的法律属性应当结合立遗嘱人是否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遗嘱形成过程等因素来综合认定,若由遗嘱人自行制作遗嘱,且具备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的,可认定为有效自书遗嘱;若由他人制作则为代书遗嘱,适用代书遗嘱的认定规则。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对打印遗嘱也作了相应规定,即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反应了法律规定对社会需求的呼应。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婚姻家事误区、假离婚可逃避债务:有些家庭对外欠了巨额债务,夫妻自作聪明地商量办理假离婚手续,约定财产和债权归一方所有,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以为这样就可以逃避不还债了,但这在法律上却行不通。如果债权人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占有财产的一方以离婚约定为由拒绝还债,另一方同意还债却无履行能力,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会认定双方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要逃避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该约定无效,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夫妻二人的分工,并不影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享有和处分。股权分割婚姻家事律师服务
如果举债方将借款用于赌等非法行为而非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应认定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虹口关于婚姻家事资讯**
《人民法院报》表述是:“经反复研究论证后,我们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三种夫妻财产约定的模式,即分别所有、共同共有和部分共同共有,并不包括将一方所有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的情形。将一方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也就是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虽然双方达成了有效的协议,但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动产从交付时起权利转移、不动产则从过户登记时权利转移。虹口关于婚姻家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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