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事领域,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他们深耕婚姻家事法律多年,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各类婚姻家事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要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我们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以专业、耐心、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致力于维护家庭和谐,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婚姻家... 【查看详情】
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自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严禁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 【查看详情】
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此规定在近年实践中有所调整,需关注新政策)。财产关系: (这是易纠纷点)夫妻共同财产制(法定财产制):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 【查看详情】
特殊保护:现役军人配偶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男方离婚诉权限制: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父母子女关系亲子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成年... 【查看详情】
子女抚养权是婚姻家事中极为敏感且关键的环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始终秉持着子女利益大化的原则。当夫妻离婚时,若孩子尚未成年,双方往往对抚养权归属争执不下。此时需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道德品质以及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深知每个家庭的情况各异,会根据具体案情为客户制定争取子女抚养权的策略,从提供有利... 【查看详情】
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财产协议中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的管理方式,如由谁负责管理、投资等。这有助于合理规划家庭财产,充分发挥财产的价值。例如,双方可约定将婚前财产进行共同投资,但需明确投资收益的分配方式,如按比例分配或平均分配,以保障双方在财产增值过程中的权益。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帮助双方规避潜在的财产风险。比如,一方在婚前有较大数额的个人债务,通过... 【查看详情】
在婚姻家事范畴中,子女抚养权归属也是关键问题。法律在判定子女抚养权时,会以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例如,对于年幼子女,一般倾向于跟随母亲生活;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还会充分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处理这类婚姻家事纠纷时,专业的法律指导能帮助当事人更清晰地了解自身权益,争取到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抚... 【查看详情】
婚前教育是婚姻家事的预防性环节,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提供讲座与咨询。我们讲解法律权利与义务,如财产管理或子女规划,帮助新婚夫妇建立健康关系。例如,通过案例分享,我们强调沟通重要性。婚姻家事案件显示,教育能减少未来纠纷,我们优势在于社区合作,定期举办公益活动。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团队由专业律师组成,内容实用易懂,助力家庭幸福启航。在婚姻家事领域... 【查看详情】
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如人身损害赔偿金);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自然增值部分通常认为是个人的,但婚后投资经营的增值部分可能为共同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查看详情】
婚姻的成立与效力结婚条件: 自愿原则(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一夫一妻制、无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无禁止结婚的疾病(严重疾病需婚前告知)。结婚登记: 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结婚证,婚姻关系才依法成立。仪式、同居等均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婚姻效力:有效婚姻: 符合所有结...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