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背景下,制药、农药、锂电、涂布、印刷等溶剂使用量大的行业更加重视溶剂回收利用,溶剂回收行业有了快速发展,同时溶剂回收技术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其他企业相比,2023年从事溶剂回收的企业业绩普遍增长较快,很多企业新增了溶剂回收业务。“绿岛”是指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理念,由government投资或government组织多元投资,配套建有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从而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降低中小微市场主体治污成本。绿岛模式鼓励城市发展以可持续和环保为目标。福建废气绿岛模式案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杨新芝在大会致辞中指出,2020年2月,江苏省创新性地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绿岛”项目建设试点,由government投资或参与引导多元投资,建设可供多个共享共用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施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帮助中小企业大幅降低了污染治理的成本。三年来,江苏省建成工业、农业和服务业等各类绿岛项目154个,惠及中小市场主体超过3万家,可节约治污成本超过30亿元。他表示:“绿岛项目的建设运行既能节约资源,又能腾出空间。减下宝贵排污指标,还能支持重大项目落地,是一条减污降碳、互利多赢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福建废气绿岛模式案例绿岛模式强调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的有机结合,促进了绿色发展的良性循环。
“绿岛”项目期待更多用户,但一个现实困境是:合法排污的市场主体,担心污染物送到“绿岛”处理后成本增加;部分违法排污的市场主体,更不愿意用“绿岛”,从“零成本”变成有成本。除了钱的因素,市场主体将污染物送“绿岛”处理后,自家排放数据必然被“绿岛”获取,进而被监管部门掌握,这是一些市场主体隐秘的顾虑。没有足够的用户,“绿岛”显然难以为继。“入岛”不积极的困境,如何打破?芦昱建议,一方面,“绿岛”项目充分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服务费用;另一方面,部门采取一些倒逼措施,如降低对“入岛”市场主体的监管频次,而将不愿“入岛”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强化监管措施。明确“绿岛”建设运维主体及“入岛”中小企业的排污许可责任,清晰划分权责利;要求“绿岛”项目安装污染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建立“绿岛”项目运行情况考核机制,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信息公开。通过一揽子的监管措施,防止“绿岛”不“绿”,变分散排放为集中排污。组织召开全省“绿岛”建设现场会,先后编制两辑《全省“绿岛”建设试点项目典型案例汇编》,以丰富的典型案例,分享经验做法,加强引导示范。绿岛模式注重城市规划和建设对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制定技术规范。由于“绿岛”建设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省生态环境厅专门编制了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水产养殖尾水净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集中喷涂(含汽车维修集中涂装)等五类“绿岛”项目技术指南,用以指导和规范“绿岛”项目建设,并组织成立省级专业人士库,面对面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开展项目试点。筛选106个“绿岛”试点项目,指导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南通、泰州等市分类开展试点,鼓励创新、允许试错、积累经验。在现场调研、评估实效和总结做法的基础上,在全省形成了一批工业、农业、服务业“绿岛”示范项目,确保看有实物、学有模样。绿岛模式强调城市建设要尊重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空间。福建废气绿岛模式案例
绿岛模式注重城市规划要通过节约用地和资源、促进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福建废气绿岛模式案例
统一末端处理设施标准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因时期、地域、行业,以及治理单位设计习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市场上现存的活性炭箱结构五花八门,活性炭填装方式缺乏统一标准。为此试点企业安装标准化炭箱装置,统一活性炭更换填装方式。设置上方进料和下方出料的结构,配套安装电葫芦吊机和振动器作为标准组件,用于辅助活性炭进出料,提高活性炭更换的便捷性。吸附装置是统一以5000 m3/h处理量配0.5t活性炭作为一个标准化装置单体,根据处理风量的规模选择单体数量,通过并联组合进行建设安装,实现处理设施建设的标准化。福建废气绿岛模式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