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有风机的净化设备当其风机底座与箱体软连接时,搬运时应将底座架起固定,就位后放下。11.2.2净化设备安装应在建筑内部装饰和净化空调系统施工安装完成,并进行***清扫、擦拭干净之后进行,但与围护结构相连的设备或其排风、排水管道必须与围护结构同时施工时,与围护结构应圆弧过渡,曲率半径不应小于 30mm,连接缝应采用密封措施,做到严密清洁。11.2.1有风机的净化设备当其风机底座与箱体软连接时,搬运时应将底座架起固定,就位后放下。11.2.2净化设备安装应在建筑内部装饰和净化空调系统施工安装完成,并进行***清扫、擦拭干净之后进行,但与围护结构相连的设备或其排风、排水管道必须与围护结构同时施工时,与围护结构应圆弧过渡,曲率半径不应小于 30mm,连接缝应采用密封措施,做到严密清洁。物料在进入洁净室(区)之前按一定程序进行净化的房间。江苏洁净室无尘室检测报告
E.5.1无恒温恒湿要求的温湿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1室内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测定之前,空调净化系统应已连续运行至少8h。2温度的检测可采用玻璃温度计、数字式温湿度计;湿度的检测可采用通风式干湿球温度计、数字式温湿度计、电容式湿度检测仪或露点传感器等。根据温湿度的波动范围,应选择足够精度的测试仪表。温度检测仪表的极小刻度不宜高于0.4℃,湿度检测仪表的极小刻度不宜高于2%。测点为房间中间一点,应在温湿度读数稳定后记录。测完室内温湿度后,还应同时测出室外温湿度。江苏洁净室无尘室检测报告沿单一方向呈平行流线并且横断面上风速一致的气流。包括垂直单向流和水平单向流。
6.2.3洁净厂房内防火分区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丙类生产的电子工业洁净厂房的洁净室(区),在关键生产设备设有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以及回风气流中设有灵敏度严于0.01%obs/m的高灵敏度早期火灾报警探测系统后,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生产工艺要求确定。6.2.4洁净室的上技术夹层、下技术夹层和洁净生产层,当按其构造特点和用途作为同一防火分区时,上下技术夹层的面积可不计人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但应分别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6.2.5洁净室的顶棚和墙板、技术竖井井壁的材质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的有关规定。
10.1.1洁净厂房内应根据生产的需求使用各种不同类型的特种气体、常用气体、干燥压缩空气,其气体品质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10.1.2常用气体的供气方式和供气系统,应根据气体用量、气体品质和当地的供气状况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10.1.3洁净厂房常用气体、特种气体的制备、储存、分配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和《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等的有关规定。10.1.4洁净厂房内的气体管道的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当与水、电管线共架时,比空气重的气体管道宜设在水、电管线下部,比空气轻的气体管道宜设在水、电管线上部。无尘室在各个行业中都有应用,尤其是需要对空气粒子进行控制的环境和行业。
6.3.1洁净厂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和室内装修,应选用气密性良好,且在温度和湿度变化时变形小的材料。洁净室装饰材料及其密封材料不得采用释放对电子产品品质有影响物质的材料。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装修材料的烟密度等级不应大于50,材料的烟密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燃烧或分解的烟密度试验方法》GB/T8627的有关规定。6.3.2洁净室内墙壁和顶棚的装修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且表面应平整、光滑、不起尘、避免眩光、便于清洁,并应减少凹凸面,2当采用踢脚时,踢脚不宜突出墙面。一般正压无尘室比较常见,就是让室内的空气压力大于室外的压力。上海医疗净化车间无尘室检测方法
设施已经建成,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并按业主及供应商同意的状态运行,但无生产人员。江苏洁净室无尘室检测报告
4.1.1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的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1应布置在大气含尘和有害气体或化学污染物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2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或化学污染物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或强电磁场的区域。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全年极小频率风向下风侧;3在厂区内应布置在环境清洁、污染物少、人流和物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江苏洁净室无尘室检测报告
15.1.1承担洁净室施工的单位应按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15.1.2洁净室的各级施工人员应有必要的洁净室施工经历,明确的分工和职责。15.1.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15.1.4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工程的施工程序,并按程序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15.1.5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系统、参数、设备选型、配套设施和主要使用功能。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签字,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在通知监理方之后执行。15.1.6施工安装的全过程、竣工设施的详细情况、所有操作和维护程序,都应采用文件形式确认。为施工安装的运作提供文字依据,为责任和奖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