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是指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理念,由government投资或government组织多元投资,配套建有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从而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降低中小微市场主体治污成本。2020年2月,江苏将共享经济理念融入环保治污领域,引导市场主体建设共享型环保设施——“绿岛”项目,成为全国头一个在全省范围内探索“集约建设、共享治污”模式的省份。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筛选确定187个“绿岛”项目,有力促进了企业达标排放,也让中小微市场主体腾出更多精力谋发展。绿岛模式强调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山东VOC分散治理绿岛模式原理
长期以来,工业集聚区及入驻企业在环保管理中存在自觉性不高、投入不足、管理不强以及小微企业量大面广、环保监管疲于应对等问题。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于2021年4月出台《北仑区工业集聚区(小微园区)环保“绿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工业集聚区(小微园区)及入驻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全方面实施准入政策简化优化、产污工段集约集成、治污工程共建共享、环保监管统合统一、产业链条融化融合的系统集成革新,分别涉及审批、治污、监管、产业四个环节,创新提出打造要素保障“绿岛”、污染治理“绿岛”、服务监管“绿岛”和清洁生产“绿岛”,建立环保“绿岛”模式。山东VOC分散治理绿岛模式原理绿岛模式注重生态平衡,通过科学规划,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据估算,以1万亩、水深1米为例,每年可削减氨氮2.04吨、CODcr(化学需氧量)134吨、总氮19.25吨、总磷1.89吨。服务业“绿岛”如江阴市澄江街道汽车修理集中喷涂项目,将原本点小面广的汽修喷涂作业全部集中于6个中心,采用“干磨+烤漆+清洗”等工艺,配套建设规范的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直接服务130余家汽修店,既减少了单个汽修店的治污成本,又提高了废气集中治理效率,有效降低了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同时,“绿岛”项目减下的排污总量指标,还能腾出空间,支持当地优良重大项目落地,实现了互利多赢。
生态“绿岛”建设效益明显。首先,是经济效益。全省筛选确定的“绿岛”项目,惠及中小市场主体超过5万家,经初步估算,可节约治污成本超过30亿元。其次,是环境效益。据测算,全省已建成的126个“绿岛”项目,可每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8050吨、氨氮499吨、总磷157吨、颗粒物836吨、挥发性有机物1206吨,危险废物收集能力达到13.5万吨,有力推动了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降低。再次,是管理效益。由于“绿岛”变分散治理为集中治污,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对象变管“多个”为管“一个”,监管力量更加集中,监管效果也明显提升。绿岛模式鼓励城市建设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对环境的影响。
循环利用低碳治理模式发展迅速,为解决大量中小型污染源VOCs治理问题,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2023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均提出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回收中心和集中涂装中心,以实现VOCs集中高效低碳处理。采用“绿岛”治理模式进行综合治理,既可以保证污染源的达标排放,又可以保证设施经济运行,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在绿岛模式的推动下,我们的城市正在成为一座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绿色之城。山东VOC分散治理绿岛模式原理
绿岛模式注重生态修复,通过植树造林、湿地保护等措施,恢复了生态系统的平衡。山东VOC分散治理绿岛模式原理
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全覆盖式”再生利用,出台方案,擘画体系蓝图。发布《海盐县活性炭再生服务体系试点方案》,谋划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将以往一次活性炭使用后作危废处理方式转变为活性炭吸附后循环再生利用方式,引导全县相关企业加入回收再生体系。截止目前,已实现全县279家使用活性炭治理废气的中小微企业全覆盖。制定标准,落实规范处置。编制全国头一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管理与服务技术规范》,对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活性炭从填装、使用、更换到再生全链条环节规范化处置管理,助推回收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复制推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山东VOC分散治理绿岛模式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