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支持政策落实:自治区相关部门支持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节水效益明显、示范效应强、特色突出的城市节水项目予以补助。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城市节水投入,不断探索依靠市场机制推动城市节水的路径和模式。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开展城市节水宣传教育,组织节水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建立健全城市节水宣传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人们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城市节水宣传工作实效。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楚雄节水规划
各地老城区改造以解决易涝易淹点和缓解水资源短缺等问题为导向,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加强雨水利用设施建设,在城市新建改建小区与公共建筑、道路、绿地、广场等项目中,因地制宜建设配套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设施,配套建设再生水管网等。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强化城市开发建设管控,实施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保护和修复山体林地湿地,拓展城市周边雨洪调蓄空间。加大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多渠道保障城市水资源可持续供应,构建城市健康水循环。蒙自高效节水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短缺问题。
目前,我国现行有效节水国家标准203项,涵盖节水基础、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等多个方面,初步建立了我国节水标准体系,但与节水管理的要求相比,建设项目节水措施的相关标准仍不完善。建议分类、分地区制定方案编制技术标准,明确方案编制的内容、技术要点、量化指标和报审程序等。同时应当实施节水设施准入制度,列出负面清单,明确禁止、限制的商品目录,鼓励建设单位探索开展合同节水、水效领跑,为切实提高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质量提供指导。
全市实行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总量控制包括规划期用水总量控制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规定的用水定额,制定工业产品、农作物灌溉和生活用水等用水定额,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用水的,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相关行业用水定额、用水单位近三年取用水量和水资源费缴纳情况、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水平衡测试结果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核定用水计划。除消防等应急救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市政消火栓取水。
目前,在行政法规层级缺乏对节水措施方案评审制度的规定,在部门规章层级缺乏对建设项目各阶段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和管理等规定。建议完善相关节水法律法规体系,为编制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提供法律依据。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加强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审批、实施及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二是在《节约用水条例》中细化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内容、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规定;三是制定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相关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导则等具体规定;四是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建设项目的差异性,完善地方节水法规和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方面的实施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完善节水审批和监管体系,健全项目节水管理机制。保山节水
建议分类、分地区制定方案编制技术标准,明确方案编制的内容、技术要点、量化指标和报审程序等。楚雄节水规划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作为2035年远景目标之一。然而,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制约。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节水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制订节水措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但由于层面尚缺乏统一的要求,节水措施方案制定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需进一步规范,分析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的现状、问题,提出完善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的政策建议,对健全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完善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楚雄节水规划